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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律师-深圳专业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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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律师,执业年限超过十年,曾任兼职仲裁员,并先后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杨律师一直专注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纠纷的仲裁、诉讼实务及法律研究,亲自处理过数百起劳动争议。2019年10月,杨律师创建了劳动法律法规网,对国家及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部委答复等规范性文件做了全面的梳理和汇编,并分门别类公开登载在网站上,免费开放供所有人查阅。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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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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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杨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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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21:41
杨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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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21:41

 

很多人都说,大量的法律咨询公司杀入法律服务市场以后,对原来处于垄断地位的律师事务所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在笔者看来,影响肯定是有的,而所谓的巨大冲击,可能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形成了滔天巨浪而已,可实际上,仍然是顶尖律所和顶尖律师垄断了高端业务和高端市场,法律咨询公司只是和原来就处于法律服务市场低端的律师们进行内卷和竞争罢了。

 

 

不过,就这一点,笔者仍然还是持保留的态度。法律咨询公司靠低价吸引客户,这些群体本来可能就不会成为律师的客户,因为如果不是低价吸引,他们可能根本就不会成为法律服务的消费群体。因此,法律咨询公司杀进来,可能并不是抢占了律师事务所的阵地,而是占领了本人就无人耕种的荒地。

 

笔者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应该可以证明上述观点!

 

不久前,一个初中同学问我,他在工作中受伤,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人联系他,说是可以帮他做工伤评级,拿社保赔偿金。他们称,只要我同学把全部材料交给他们处理,就能从社保获得大概4万多的伤残补助,之后我同学需要支付20%的律师费。因为我同学觉得心里不踏实,所以想听听我的意见。

 

笔者的回复是:如果是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拿到补助后才需要支付20%的律师费,而如果拿不到补助就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的,可以交给他们去做,因为做成了固然是好,如果做不成,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听我这么说,同学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便同意委托他们。当对方将委托合同发给我同学,而他转发给我让我审查的时候,我发现对方根本不是律师事务所,而且根本不是深圳的,而是一家注册在惠州市的法务咨询公司。

 

 

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我同学,他不理解这二者有什么不同,以及这中间有什么问题。对此我解释道: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在司法局注册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律师事务所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都是获得律师执业证的法律专业人士。而这种“法务咨询公司”,随便一个人,包括你,都可以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一家。而这种公司委派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的人,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因为他们可以是任何人,哪怕是一个初中没毕业的社会闲散人员。

 

 

我接着说:当然,并不是说法律咨询公司里面就没有水平高的人,但我们无从得知这家公司是怎么样一个情况,为你提供法律服务的人是什么样的水平。对方如果是律师事务所,虽也不一定就有较好的服务水平,但至少我们知道他们的下限在哪里,至少知道为你服务的,是学习过法律并取得了律师执业证的人。而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他们的下限在哪里,我们是根本无从得知的。当然,如何选择还是由你自己决定!

 

听我分析完,同学感觉不太靠谱,于是决定就此打住,此事遂到此终结。但我们却可以从这件事中提炼出很多信息:

 

第一,这家法务咨询公司在揽客时自称“律师事务所”,绝对是违规的。这应该就是他们日常承揽业务时的惯常操作,肯定瞒过了不少的人,因为普通人是分不清法务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的。

 

 

第二,他们的收费方式很有吸引力,事情办成了收取20%的服务费,如果没成则当事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相信一般人都很难抵挡住这个诱惑。

 

第三,只要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他们就会代劳去跑这件事,当事人只要坐等收钱就好了。这也必然正中很多当事人的下怀。

 

 

第四,不选择委托这家法务咨询公司以后,我同学也即断了念想,没打算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他们办理这件事。说明他本来就不是法律服务的消费群体,只是被那家法务咨询公司硬生生开发出来的客户而已。

 

 

有人可能会说,这多好啊,为法律服务市场开发新的业务。但经验丰富的律师一定知道“医不叩门”的道理,但凡是你求着客户委托的,一定要把情况分析的偏好一些、把结果预测的乐观一些;而如果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委托的,一旦出现不好的情况和结果,一定会遭到客户的埋怨,于是矛盾和纠纷就来了。

 

此外,我同学委托法务咨询公司去办理这件事,看似没有任何风险,其实不然。如上所述,我们根本不清楚他们的下限在哪里,万一他们为了拿到社保的补助,而没有操守地冒签一些签名、伪造一些材料呢?那可就有可能涉嫌骗保了,而骗保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在这其中,虽然所有的事情都是法务咨询公司的人所为,但却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去申报和领取的,一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肯定是首当其冲的。做事情,我们不能只盯着钱看,还要想想拿这个钱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至此,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法律咨询公司相对于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

 

1、门槛低,成本小,收费低。经查询,上述联系我同学的法务咨询公司,是一家于20231025日注册成立的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住所是在惠州市惠阳区。经进一步查询,该公司唯一的股东为文某某,执行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由其担任,1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认缴,认缴期限为20501231日。看到这里,相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一家法务咨询公司,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去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一家。一方面,注册资本无须实缴,注册公司的成本基本为零。另一方面,只要是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注册,没有准入门槛,无须特别许可。而拿到营业执照以后,租个办公场地,就可以开始营业了。但其中具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不是系统地学习过法律,有没有受过职业培训,是没有任何限制和要求的。显然,由低设立成本、运营成本和教育成本所决定,他们的服务价格一定可以比律师事务所低。因此,在价格方面,无论如何律师事务所也竞争不过他们。

 

 

2、限制少,可以没有下限。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需要接受司法局的管理和律师协会的约束。对于律师来说,一方面,取得律师执业证非常不容易。另一方面,对于大多数律师而言,律师就是自己长期赖以谋生的职业。因此,如果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恐怕是任何一名律师都不会愿意看到的结果。在此情况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哪怕确有一些出格的行为,但始终会有所顾忌,不敢太出圈、太出格。而法律咨询公司的束缚显然就少多了,他们完全可以打游击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最坏的结果,即便这家公司因违规被吊销了,还可以轻松再注册一家新的公司。甚至很多人本来名下就注册了多家这种法律咨询公司。

 

记得天津有一名律师,因为在某短视频平台注册的账号下方备注了一些宣传信息,后被举报而被认定为违规打广告,从而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打广告,这真是一条无厘头的规定。相较而言,法律咨询公司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去宣传、招揽业务,难道不是更为恶劣的行为吗?这种行为明显已经违法、违规,但现实当中又有多少法律咨询公司因为这样而被查处呢?他们其实都是在试探,进一步,发现没事,就再进一步。当有关部门打压了或者发现他们的同行被打压了,那就退一步。总之,他们会不断试探,一直到相关部门容忍的极限。而他们之所以敢这样,是因为他们即使踩雷了,也还可以东山再起。可律师们呢,由于害怕资格被吊销,大多数人都只敢在安全的区间内活动,于是束手束脚便在所难免了。

 

 

当然,现在很多律师也开始打广告了,在微信朋友圈里经常能看到律师同行们打的广告。不得不说,这是存在风险的,就看主管部门手中的大棒什么时候打过来了!

 

 

上个月报道一个新闻,陕西省西安市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因有偿提供查询、提供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违法服务而被抓捕124人。大致的经过是,李某注册成立西安市某法律咨询公司后,主营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等业务。因业绩一直没有起色,20234月,李某伙同万某等人,通过查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来拓展业务。之后,公司业务量有了飞速提升,员工也从10余人迅速增长至140余人。据报道,该公司通过查询、买卖他人信息非法获利270余万元。

 

 

可以说,查询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非常实用的一种“业务”。如果能查到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或者财产线索,有的是人愿意掏钱购买这种服务。但是,这是违法的。且不说有没有相关的渠道,即便有,请问哪家律师事务所敢提供这种“服务”、敢开展这种“业务”?也只有毫无准入门槛的法律咨询公司,才有那种不怕死的鬼。即便坐几年牢出来,照样还可以重操旧业,新成立一家法律咨询公司,重新进入法律服务市场。

 

 

不少人批评律师傲慢、颟顸,认为法律咨询公司杀入法律服务市场,能倒逼律师事务所创新、改革。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却非常浮于表面。首先,关于服务态度的问题,假设你面对一位气场强大、态度傲慢的资深律师和一位易于接触、态度友好的年轻律师,你会更相信哪一位,会选择哪一位?律师这个职业和医生一样,让人信任,远比让人舒适要为重要。你平易近人、很好说话,有时反而会引起客户的怀疑:这个律师到底行不行?这不是当事人犯贱,而是他们找一位律师,是要其和自己的对手去唇枪舌战的。试想一下,不找一头猛虎,怎么能打得过那些豺狼虎豹呢?

 

其次,由成本所决定,拼价格,律师事务所永远也拼不过那些法律咨询公司。而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在于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这是那些法律咨询公司永远也赶不上的。这就像某东和某多多之间的竞争,某东很难做到9.9元包邮,在价格方面永远也拼不过某多多。然而,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市场和消费人群。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就是其实很多有偿的法律服务,是法律咨询公司根本不能从事的,他们只不过是打着法律咨询的旗号,做着很多实际不能开展的业务。也有很多法律咨询公司开展灰色甚至是违法的业务。这在客观上填补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空白,但却是违法或者违规的。而这,就只能有赖于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查处了。

 

 

笔者一直认为,某多多之所以能在我们国家迅速发展壮大,是有着其发展和成长的土壤的。而这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大部分人的可支配收入和实际购买力较低,于是低价才那么受欢迎、如此有市场。法律咨询公司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笔者认为与此也是密切相关的。可以说,按照我国律师收费的水平,大部分人其实是消费不起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于是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公司便填补了低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空白。这对于老百姓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然而,对比分别在某多多和某东购买的价格不同的商品,我们可以明显发现二者在品质方面是存在差距的。毕竟,“物美价廉”只是一种宣传,“一分钱一分货”才是现实。在购买法律服务时其实也一样,当你选择较为低价的服务时,也要做好服务质量可能不怎么好的心理准备。此外,九块九包邮的商品,可能顶多也就是不能用而已。但如果是低质量的法律服务,却有可能不仅白花了钱,还会把自己的事情给搞砸了。那种吃一份快餐就赠送的免费法律咨询,你敢相信他们作出的法律解答吗?!

 

- End -

 

声明:文中插图来自互联网。如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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