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度传出,只要输入准确的症状或者检查结果,deepseek对疾病的诊断丝毫不逊于专业医生的消息。甚至传出还有病人通过deepseek纠正了医生的错误的情况,使得医生恍然大悟自己没有更新知识,仍然使用旧版指南看病,而不知道新版指南已经公布了。对于这些消息,笔者毕竟不是医学领域的专业人士,无法判断真假。但deepseek会否取代律师等法律人士进行简单的法律解答,这的确是值得我们律师深切关注的问题。
尽管,人工智能再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无法取代律师办案的功能的,甚至就某一具体案件进行深度分析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AI在短时间内也很难取代律师。但是,就简单的法律问题给出答案,应该说,自deepseek今年上线以来,就已经实现该功能了。不过,近日笔者发现,deepseek确如网上一些博主所说,有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事情的起因,是笔者想了解一下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对于专注于劳动法的笔者,这算是比较陌生的领域。但笔者毕竟是律师,通过询问deepseek,也包括以往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搜索,都只是先做初步的了解,但笔者是不会轻信搜索到的任何答案的,而是会在初步了解以后,进一步找到相关法律规定或者裁判文书,再做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到完全“吃透”了,可能才会认为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打开deepseek,笔者先是在对话框中输入了“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很快deepseek给出了包括适用条件、程序特点、被告人权利保障、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与速裁程序的区别以及法律依据等内容的回答。在仔细读完以后,笔者在同一条对话下追问:“适用简易程序,还会开庭审理吗?”然后deepseek又迅速给出了包括简易程序必须开庭审理、开庭流程示例(简化版)、与普通程序开庭的区别、特殊情形下可能不开庭以及法律依据等内容的回答。
如前文所说,笔者对于这些搜索结果是不会轻信的,而想要验证这些答案是否准确、是否可信,必须回归法律的规定本身,因此,简单的办法是,根据deepseek末尾所附法律依据去查找相应的法律条文就行了。正是由于这一步,让deepseek“露馅”了,真的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以下是笔者整理的自建国以来所有版本的《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
很明显,不仅现行有效的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并非“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而且历次施行的版本没有一版第216条的规定是该内容。甚至,笔者分别在威科输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进行全文搜索,以及在百度输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进行搜索,发现根本没有完全匹配的内容,这应该可以说明,我们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的原文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这条法律规定完全是杜撰出来的。
当然,deepseek所附法律依据是杜撰的,不代表它给出的解答也是错误的。但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敢再相信它给出的那长长的、看似讲的头头是道的法律知识呢?稍不注意,便难以发现其中某个错误的知识点,从而“掉进了坑里”。而作为律师,笔者深知准确的重要性,简而言之,解答之缺乏深度或者缺乏可操作性等等,顶多是没用,但如果解答有误,则很可能不仅无用,反而有害。思虑及此,笔者最终还是找了个专业从事刑辩业务的律师同仁请教和交流……
本文所讲的这件小事,应该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能够说明deepseek要想取代专业律师的解答,要想“切走”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这块业务,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各位律师同仁可暂时不必担心。不过,这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那就是,如果你并非某一个领域的专业律师,那么你所提供的法律解答很可能已经不如deepseek的解答那么有价值。更为关键的是,“你走、月亮也走”,甚至“你不走”,“月亮却在走”,当人工智能不断往前发展,越来越成熟之时,到时候可能真的会出现问律师不如问deepseek或者其他人工智能软件的局面。到那时,就不是同行抢业务了,而是一方面,人工智能软件会“切走了”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这块业务,另一方面,很多人可能会选择在人工智能软件的帮助之下自己处理法律纠纷,甚至自己打不那么复杂的官司。而如果我们想相较于人工智能软件还有一点竞争优势,那就非得成为某个细分领域的专家不可。否则,我们没有被同行淘汰,却会被科技淘汰,会被时代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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