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东莞资深刑事律师,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博学、厚德、重法”;在办案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免费咨询分析案件、服务有保障,办事快,方案多,担任广东省西南政学大学刑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长;熟悉东莞市各看守所、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等司法系统的办案流程。以精通业务、辩护能手而闻名;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和程序,注意细节,具有敏捷的判断和预测能力、能切中案件要害,引领案件走向成功。
周律师通过精湛专业技能让众多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誉。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不逮捕、罪轻辩护,真实判决书成功案例可查看,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执业感言: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38696061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1号5栋1011-1013房
【案情回顾】奉某曾因抢劫罪于十五年前被判刑,出狱后表现尚可。2023年,他因贪念顺手牵羊盗走他人价值3030元的电动车,构成盗窃罪,于10月14日被拘留,一个月后被逮捕。其家属委托周乃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取保候审情形,第九十五条要求检察院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周乃文律师受理后,提出主观恶性与危险性:奉某虽有前科,但此次系一时贪念,且距上次犯罪间隔久,主观恶性小,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家属配合有望弥补被害人损失。
【办案结果】周乃文律师向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与辩护意见,检察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2023年12月18日,奉某获释并取保候审,由保证人担保履行义务。案号【穗公荔看释字[2023]121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