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东莞资深刑事律师,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博学、厚德、重法”;在办案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免费咨询分析案件、服务有保障,办事快,方案多,担任广东省西南政学大学刑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长;熟悉东莞市各看守所、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等司法系统的办案流程。以精通业务、辩护能手而闻名;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和程序,注意细节,具有敏捷的判断和预测能力、能切中案件要害,引领案件走向成功。
周律师通过精湛专业技能让众多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誉。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不逮捕、罪轻辩护,真实判决书成功案例可查看,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执业感言: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38696061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1号5栋1011-1013房
【案情回顾】当事人冯某被指控涉嫌介绍卖淫罪。检方称,冯某在某娱乐场所周边活动期间,多次为有需求的人员与卖淫女牵线搭桥,促成交易。2023年7月,李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后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已满14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介绍有艾滋病或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人卖淫,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介入案件后多次会见,开深入调查与分析,发现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冯某有介绍二人次以上,虽然冯某向某某组织者有多次转账,但没有达到5万的立案标准,也没有其他未成年,孕妇等情况,但仅凭现在数量的流水无法认定为是不同的卖淫女, 也可能是同一人的多次卖淫多次交易而且,这与该的立案标准是不符合的,即现在的证据无法认定冯某犯介绍卖淫罪。经与办案机关的多次沟通,希望得到办案机关的重视。
【办案结果】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冯某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采纳,冯某成功获取保候审。【东二看释字[2023]2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