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东莞资深刑事律师,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博学、厚德、重法”;在办案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免费咨询分析案件、服务有保障,办事快,方案多,担任广东省西南政学大学刑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长;熟悉东莞市各看守所、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等司法系统的办案流程。以精通业务、辩护能手而闻名;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和程序,注意细节,具有敏捷的判断和预测能力、能切中案件要害,引领案件走向成功。
周律师通过精湛专业技能让众多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誉。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不逮捕、罪轻辩护,真实判决书成功案例可查看,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执业感言: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38696061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1号5栋1011-1013房
【案件情况】东莞市公安局在侦查张某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查明,张某梅。其从事销售仿牌衣服的活动,按公安提供的涉案金额高达100万元。2023年4月26日,张某梅因该案件被拘留。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本案中,张某梅销售仿牌衣服金额达100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律师核心观点】社会危险性方面:律师提出张某梅虽涉案金额较大,但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对法律认知不足导致。且在案件侦查期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犯罪情节方面:强调张某梅在整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链条中,所处地位相对次要,并非主谋或首要分子。其销售行为未造成严重的社会恶劣影响,如未引发消费者重大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况。认罪悔罪态度:指出张某梅在到案后,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愿意积极配合处理后续事宜,弥补因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失。
【办案结果】周乃文律师成功为张某梅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东公取保字[2023]319284号】,以及变更强制措施获得释放的结果。家属在2023年5月25日向律师表达感谢,称张某梅已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