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东莞资深刑事律师,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博学、厚德、重法”;在办案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免费咨询分析案件、服务有保障,办事快,方案多,担任广东省西南政学大学刑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长;熟悉东莞市各看守所、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等司法系统的办案流程。以精通业务、辩护能手而闻名;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和程序,注意细节,具有敏捷的判断和预测能力、能切中案件要害,引领案件走向成功。
周律师通过精湛专业技能让众多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誉。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不逮捕、罪轻辩护,真实判决书成功案例可查看,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执业感言: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38696061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1号5栋1011-1013房
前言:龙某犯掩饰、隐瞒涉案 58000 余元深陷泥沼,检察院风云突变撤回起诉不起诉!“从看守所‘险’脱身” 看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做对了什么?
【案情回顾】东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定龙某在明知他人盗取某厂的玩具的情况下,仍然大量低价收购他人盗窃所得的玩具2000件,且在网络上和广州低价购买来源不明的玩具。龙某购得玩具后在淘宝网上销售获利。龙某于某年12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其住处搜出3748件玩具。价值58000余元。
【律师核心观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23年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依法出庭为龙某辩护,周律师审核了证据,该证人在不同询问笔录中的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对关键细节如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具体行为等描述模糊且相互矛盾。并且,该证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其证言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因此,仅凭该证人的证言,无法认定被告人与犯罪所得存在接触,更无法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存在诸多瑕疵和不足,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人龙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于某年7月20日决定撤回起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同月22日作出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于某年8月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收到《不起诉书决定书》后于同月5日将龙某释放。
【办案结果】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为孙某成功为其争取了不起诉《东二区检刑不诉(2024)774号》;看守所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