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网名律网首页
律师资料
东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东莞取保候审律师 东莞知名刑事律师
所在地区:东莞市-莞城街道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538696061
文章分类
全部文章(428)
成功取保候审 (87)
不起诉 (43)
成功减刑辩护 (55)
成功缓刑 (30)
律师随笔 (45)
指导案例 (0)
无罪辩护 (33)
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4)
司法解冻 (129)
律师简介
查看更多

周乃文律师,东莞资深刑事律师,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博学、厚德、重法”;在办案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免费咨询分析案件、服务有保障,办事快,方案多,担任广东省西南政学大学刑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长;熟悉东莞市各看守所、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等司法系统的办案流程。以精通业务、辩护能手而闻名;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和程序,注意细节,具有敏捷的判断和预测能力、能切中案件要害,引领案件走向成功。


周律师通过精湛专业技能让众多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誉。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不逮捕、罪轻辩护,真实判决书成功案例可查看,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执业感言:诚信至上,良心服务!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

联系方式
查看更多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38696061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1号5栋1011-1013房

网友留言
查看更多
东莞知名刑事律师案例,天钻律师代理陈某介绍卖淫罪二审成功改判缓刑
作者:周乃文
|
浏览次数()
|
评论(0)
|
点赞(0)
|
2026-01-22 18:58:49
周乃文律师
周乃文律师
作者:周乃文
|
浏览次数()
|
评论(0)
|
点赞(0) |
2026-01-22 18:58:49

前言:在司法程序中,每个案件都关系当事人的自由与前途。陈某因介绍卖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审阶段委托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进行辩护,最终成功改判缓刑,避免服刑。

 

【案情回顾】

陈某,1986年4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广东湛江人。2022年1月13日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羁押,次日刑事拘留,2月18日释放,2月19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8日被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2023年,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一审【(2023)粤1971刑初1083号】判决陈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陈某不服上诉,二审阶段委托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辩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1、犯罪情节较轻:陈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参与次数有限,涉及范围不广,社会危害相对较小。

2、悔罪表现明显: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取保期间遵守规定,态度诚恳。

3、无再犯危险:陈某系初犯,家庭稳定且有亲属监护,具备回归社会的有利条件。

4、适用缓刑无社区不良影响:所在社区愿意接纳并监督,适用缓刑有利于其改造回归。

 

【办案结果】

二审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作出【(2023)粤19刑终766号】判决:维持一审定罪,撤销量刑部分,改判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4000元。实现由实刑向缓刑的关键转变,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作者其他文章
东莞本地刑事律师案例,天钻律师代理李某涉诈骗案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东莞本地刑事律师案例,天钻律师代理鬼火少年盗窃案依法争取取保候审
东莞取保候审律师案例,天钻律师成功代理黄某非法经营案取保候审获准
东莞取保候审律师案例,天钻律师代理侯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成功取保候审
东莞知名刑事律师案例,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案成功取保候审,天钻律师维护当事人权益
精彩评论
评论 | 0
加载中~
名律答疑
名律答疑
查找律师
查找律师
专业文章
专业文章
菜单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