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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律师-深圳擅长劳动纠纷仲裁律师,专业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机构:广东威纳氏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咨询电话:1984265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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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威纳氏律师事务所,担任劳动法业务部负责人。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13年开始正式执业。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杨律师一直专注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纠纷的仲裁、诉讼实务及法律研究,亲自处理过数百起劳动争议,具有扎实的劳动法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合同、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加班、辞退、开除、辞职、经济补偿、赔偿金、竞业限制等争议和纠纷。杨律师既接受劳动者的委托,最终代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成功追索工资、绩效、加班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也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在仲裁或者诉讼案件中进行有效抗辩,驳回劳动者的部分或者全部请求。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杨律师曾在多起案件中,在代理劳动者申请仲裁后,通过有效谈判最终和被申请人(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调解结案;也曾在多起案件中,代理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劳动者)谈判,最终和申请人(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庭外和解(劳动者申请撤回仲裁)。此外,杨律师还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用工管理关系,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或者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最大限度地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杨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法领域,且由于经常在不同案件中分别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代理人的角色转换,使得杨律师非常熟悉劳动争议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立场、诉求、利益及思维模式、诉讼思路、举证责任等,拥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从而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能较快地制定合理且有效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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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jhlawyer525@163.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泰然九路以⻄耀华创建大厦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指引
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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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8:19:14
杨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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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8:19:14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指引

 

一、本指引所称的集体争议案件,是指劳动者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诉相同被申请人,且有共同请求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二、劳动者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加入集体争议,请单独提出仲裁申请:

(一)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劳动者为在校实习生;

(三)劳动者为未办理就业证的外国国籍员工;

(四)个人仲裁请求涉及工伤待遇、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竞业限制及股权相关争议等。

三、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可推举3至5名员工代表,明确代表权限,由其代为参与后续的调解、仲裁活动(建议申请人数为30人以下的,推举3名员工代表;30人及以上的,推举5名员工代表)。

(一)员工代表的权限包括:

1.甲类:收集员工仲裁请求,收集案件有关证据材料,代表员工提起仲裁申请,递交证据材料,签收法律文书,参加仲裁活动等。

2.乙类:除甲类权限外,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申请,委托律师代理,变更员工代表等。

(二)推举员工代表的方式包括:

1.现场推举。

全体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委仲裁服务大厅,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现场推举员工代表及代表权限,并签署《员工推举代表书》。

2.在线推举。

通过“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平台”提交仲裁申请,由案件创建人录入被申请人、共同请求、员工代表等信息后,将案件分享给所有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包含作为创建人的员工代表)通过扫描分享的二维码或短信链接加入案件后,在线明确员工代表及代表权限信息,并在线签名确认。

四、员工代表负责收集申请仲裁所需的材料和相关证据,主要包括:

(一)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为1份;

2.被申请人的注册登记资料,份数为1份;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需所有员工代表签名),份数为被申请人数+1份;

4.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需所有员工代表签名),份数为被申请人数+1份;

5.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需所有员工代表签名),份数为1份。

(二)相关证据

1.所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复印件,份数为被申请人数+1 份。

2.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份数为被申请人数+1份。

五、材料、证据提交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员工代表认真核对所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载明的用人单位是否与被申请人一致。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落款单位名称(包括印章);

2.社保清单中缴交单位名称;

3.银行交易清单中付款方账户名;

4.离职证明或解除协议落款单位名称(包括印章);

5.其他劳动关系凭证中用人单位名称。

(二)员工代表按《员工代表推举书》中所有申请人的签名顺序整理材料和证据,并在所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据的右上角进行顺序标注,如:以①②③…表示。

(三)员工代表对所有证据按员工签名顺序号进行同类别集中排列,如:所有申请人的劳动合同集中、社保清单集中.....依此类推。

(四)员工代表核对各份证据的一致性,包括:证据内容、排列顺序、纸张数量等。

六、员工代表需至少保留一套完整的申请仲裁材料与证据,以便后续庭审中使用。如申请法律援助,请按照本指引前述要求另准备一套材料证据交予法律援助机构。

七、集体争议案件可通过“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平台”采取预约递交方式提交申请,我委为集体争议案件开设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调、快转”及“协调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予以处理。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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