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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艳律师-深圳合同纠纷律师-深圳婚姻财产律师-舒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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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舒律师参加工作30年,十年前开始专职从事高端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精研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并经过多年的法律工作实践,擅长综合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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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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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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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03: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0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1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1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12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20201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自202111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粵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其它两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本批复自2021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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