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姐姐在妹妹经营的财税公司工作期间,被指私自承接客户业务并收取额外服务费,遭妹妹报案后被刑事拘留。经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专业介入,围绕证据薄弱环节展开辩护,成功为岳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案情回顾】
岳某,1981年1月20日出生,在某公司任职。因涉嫌职务侵占六十余万元,被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介入后发现,公诉机关指控岳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业务款转入个人账户,但案件证据存在明显疑点。
【法律法规】
职务侵占罪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1、证据真实性存疑:公诉机关所依赖的关键转账记录,存在因公司财务流程不规范导致款项误转的可能。转账备注信息不明确,无法确证该笔款项属于公司业务收入。
2、证据关联性不足:指控侵占的六十余万元中,部分款项可能与公司其他业务往来有关。岳某提供的业务合同及沟通记录显示,相关资金或属存在争议的业务款项,不能简单认定为个人非法占有。
3、证据链条不完整:侦查阶段未全面调查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及业务背景,缺乏对财务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系统取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岳某具有职务侵占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
【办案结果】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向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提交详实取保候审申请及辩护意见,重点指出证据不足问题。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律师所提观点具合理性,现有证据存在多处疑点,对岳某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最终决定对岳某取保候审,由其丈夫作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
如您或亲友正面临类似法律风险,请尽早寻求专业支持。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依托扎实的刑辩经验与证据分析能力,致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