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1996_现行有效)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维护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增进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安定和生产
关于延长《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人社规〔2023〕6号_现行有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人社规〔2023〕6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深圳市劳动监察办案规则(2014年8月15日施行_现行有效)
深圳市劳动监察办案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劳动监察办案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深法制〔2004〕253号_现行有效)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深法制〔2004〕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_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已经2016年1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粤府令第166号_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1)166号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0〕353号_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2010〕3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员会:
劳动防护
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社明电〔2010〕35号_现行有效)
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人社明电〔2010〕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
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108号)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建安字〔2007〕10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_现行有效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21号文的要求及我厅粤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2修订_现行有效版本)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 根据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2修正_现行有效版本)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2修正)
(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
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27号_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发〔2009〕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
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7号_现行有效)
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发〔2008〕7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关于转发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军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132号_现行有效)
关于转发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军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函〔2006〕1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社会保障)、财政、人事局,各
关于遭受他人伤害医疗费用支付意见的复函(粤劳社函〔2006〕142号_现行有效)
关于遭受他人伤害医疗费用支付意见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6〕142号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被他人伤害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的请示》(珠劳
关于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遭受抢劫受伤住院医疗费支付问题的复函(粤劳社函〔2005〕819号_现行有效)
关于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遭受抢劫受伤住院医疗费支付问题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5〕819号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遭受抢劫
关于对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结转问题的复函(粤劳社办〔2005〕364号_现行有效)
关于对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结转问题的复函
粤劳社办〔2005〕364号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你局《关于国务院<失业
关于我省改制上市企业的社会保险费补缴问题的函(粤劳社函〔2005〕625号_现行有效)
关于我省改制上市企业的社会保险费补缴问题的函
粤劳社函〔2005〕625号
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改制上市相关措施
关于对企业清欠社保费适当减免滞纳金的复函(粤劳社函〔2004〕1045号_现行有效)
关于对企业清欠社保费适当减免滞纳金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4〕1045号
湛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清欠社保费适当减免滞纳金问题的请示